新上任的、掌管提控大权的总检察长汤玛斯身负重任,肯定不会像过去的一名只会说“No case” 的退休法官”。
这名退休法官却受前首相委为总检察长。
敦马哈迪医生领导的希盟政府委任汤玛斯掌持这份高职,标志着马来西亚过去的61年历史,只有那么一位“No case 的退休法官”。
这意味着,“物以稀未必贵”,相反的却是“物以稀为贱”。
随着委任汤玛斯出任总检察长后,其职责“任重道远”,其眼前的任务是,一山过了还有一山。
单单是贪腐案件,已可以忙碌几年与忘寝废食。
旧案重翻的案件,更是“忙得不亦乐乎”。
单是贪腐案件,包括导致国债逾1 兆令吉的大小贪腐案件、基建发展计划的舞弊案件,即可从年头忙到年尾。潜艇购买的舞弊嫌案导致蒙古女郎阿旦杜亚遭谋杀,还有赵明福在反贪会录供期间在高楼被抛落的惨案。这类案件总是令人留下“何以有来龙没有去脉”,令人百思莫解,没有水落石出。
要说 "no case " 是件容易的事,有哪一个白痴不会说呢?
事出有因,无风不起浪。有哪一个人不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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