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58个执行死刑国家之1,马来西亚会否废除死刑?
如果没有死刑,严重罪案是否会增加?谁才有权剥夺他人的生命?
如果没有死刑,严重罪案是否会增加?谁才有权剥夺他人的生命?
这类问题几乎在每个人的脑海中盘旋。
甚么是正确的答案,也没有100巴仙可言。
利弊之间,几乎是相互存在。这就是为甚么世界这么多国家,不到半数支持要有死刑。
有死刑是完美的吗?那也未必。有人提出数据,支持有死刑并不会对国家带来好处,反而出现‘罪案’有上升之势。
有死刑的国家,掌执大权者,同样可通过其设定的机制,将死刑赦免。这是由于凡由国会所制订的强制性死刑法律的案件,法庭方面是无权去判决死刑以外的刑罚,故聆听一名被告所提出的求情因素并不是法庭所关注的。
总之,是人民代表或国会去决定是否要有死刑,其中当然免不了存在‘利与弊’。
从实施到改革,到废除,之间已看出了‘利与弊’,其中‘回改’、‘年龄的轻重’因素几乎被忽略或遗忘。杀一儆百几乎成为了一种制定的标准。‘强制性死刑’已超越与替代了求情因素。
执政者拥有的机制,可决定等死的死囚的命运,‘一声即可决定生或死’虽然在这之前,法院已判以死刑。换言之,法院以外拥有大权决定生死。
过去,罪魁‘莫达清’,又名黄瑞清,罪行累累,终于在半山巴监狱服刑上吊至死。
前部长莫达哈新谋杀罪成而死刑,后被赦免。
虽然有‘生死有定数’之说,但却决定于所处的时代、国界以及不同的政体。
如果死刑废除,对于那些已被处刑的死囚,“你除了能为他们说 '生不逢时' ,还能说甚么”。
马来西亚作为世界58个执行死刑国家之一,随着时代的变迁,过于主观的‘杀一儆百’,是否会逐渐缓和,使到要废除死刑的日子会越来越近?
前部长莫达哈新谋杀罪成而死刑,后被赦免。
虽然有‘生死有定数’之说,但却决定于所处的时代、国界以及不同的政体。
如果死刑废除,对于那些已被处刑的死囚,“你除了能为他们说 '生不逢时' ,还能说甚么”。
马来西亚作为世界58个执行死刑国家之一,随着时代的变迁,过于主观的‘杀一儆百’,是否会逐渐缓和,使到要废除死刑的日子会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