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

(570)“拔树的人”有难 🌳

虽然提控大权是由总检察长掌持,但作为国家领导人的首相却是超越这种大权,故提控或撤销的大权仍然要看首相的决定。
话说,本国的民主基础,是根据3权,即国会、行政、司法分治,但提控权力总是落在行政。提控与撤销控案的权力是行政方面通过总检察长去行使,而法庭只是负责审案。法庭在刑事案件尚未判决时,总检察长仍旧可以撤销案件。案件一旦被撤销,法庭方面唯有发出庭令销案。
之前,槟州前首长林冠英在其购屋案被前朝的纳吉政府提控,虽就此事惹上满身蚁,但纳吉政府倒台后,希望联盟上台,冠英面对的案件遂由新委任的总检察长决定要否提控,前朝政府通过其前总检察长作出的决定只好靠边站,让新上台政府的总检察长处理与决定。
下台的前朝政府还能做甚么?
509这天的投票日,纳吉仍然信心十足,4处承诺派钱,甚至在准备庆功,但事与愿违,他要的重掌政权,终于成为“南柯一梦”,也令其身边的党、友党,个个大掉眼镜,而纳吉本身却沦为本国历史上首位面对提控的前任首相。
更糟的是,当烂摊子被揭露后,一连串的丑闻相续暴露,高达1兆以上的国债浮出台面,意味着每一公民负债超过3万令吉,其他的弊端也相续浮现。被指涉案的通缉人物刘特佐则东潜西逃,10亿令吉的“平静”号游艇被拖至巴生港口等待处置。第1夫人罗斯玛原先准备购买的8千万令吉“珠宝”,无缘派上用场,还可能惹上官司。
一连串的弊端、滥权与舞弊,已足以构成“前人种树,后人拔树”。种树的人不在,“拔树的人”则快穿上橙色的囚衣,定罪之后就会被带入铁窗内。

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

(569)创下国债历史高峰 💸

国阵倒台已成既定的事实,再固执也无用。
经历61年后,国阵已不能翻身,因为局势已完全改变。
巫统跟着走入了历史。树已倒了,猢狲还留着不走又有何用?
领袖已“人去楼空”,国会内,巫统议员稀稀疏疏,形成“门前冷落车马稀”,即使充当反对党,又有何用?
当年的霸气,如今安在?
剩下的议员却一直在减少中,如今只剩40多名,再减下去,恐怕就是“鸡蛋”了。
反观,公正党或民主行动党的议员人数,超越巫统的,再也不稀奇了。
要反攻吗?恐怕要等待至“太阳从西边升上”。
一号领导人面对“一连串”的控状,牢期难以估计。哪里来的支持者呢?
之前高喊的“巫统要执政1千年”的口号,如今不止云消烟灭,还把国家推向超过1兆令吉的债务,导致每个公民要负债3万令吉以上,创下历史的高峰。

2018年9月7日星期五

(568)提控大权就看掌权人 ⚙

前朝政府委任的总检察长阿邦迪提控前槟城首长林冠英购屋贪污案件遭受高庭撤销后,林获无罪释放,说明了“解铃人未必是系铃人”。
也是前法官的阿邦迪在509大选希盟政府上台、国阵倒台后跟着失去职位,自身难保。
阿邦迪是纳吉掌权时拒绝查控一马发展公司涉及的弊端,与希盟政府坚持的查控立场誓不两立。
希盟政府委任的总检察长汤马斯行使其宪法下的权力,在法庭撤销林冠英面对的指控。
本国的法律,总检察长的职权是负责掌控大权,也可取消未审的指控。
不同朝代有不同人选的看法,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是非曲直,但必须是在宪法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
但某些人却批评撤消林冠英的控案不当,也有指这伤害到三权分治的制度。
律师公会则认为并无不当。
言论是自由的,但必需从宪法或法律的角度看待问题。
如果某位总检察长是在某个朝代的首相任职,其裁决是用来保护首相,也同时保护“其饭碗不致于跳舞”,则其裁决必然不能令公众口服心服,当改朝换代到来时,新的总检察长上来后,当然会有其不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