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4日星期二

(331) 家属为安华申请宽赦

刻在监狱服刑的安华暂时保住其槟州峇东埔国会选区席位。
原本为国会反对党领袖与国会议员的安华,其家属(包括安华的太太及女儿)是在最后一刻,火速向元首提呈申请,直到提出的要求宽赦申请获得处理为止,否则安华就丧失其国会席位。
安华的家属提出的要求宽赦的申请,已获得下议院议长的证实。
原是槟州峇东埔国会选区随着安华肛交上诉案失败与入狱5年,根据法律他会丧失其议席并需进行补选,如果是如此,届时反对党阵线将由谁出来守土,遂成为人们关注的事。
这项要求宽赦的申请,是通过宽赦局,由元首主持,出席的人选尚有首相、总检察长及另2人。

2015年2月22日星期日

(330) 爆料有时是一条出路

时间可能改变了谋杀蒙女阿丹杜亚案的其中一员西陆阿西哈有意爆料的决定。
这么说是因为可在西陆阿西哈在谋杀蒙女阿丹杜亚后的行为觉察出来。
在整个警方的调查事件与案件的审讯过程,由始至终西陆阿西哈并无揭露真相的意图。
他要揭露真相是在他‘走投无路’,也就是他成为死囚后,才表明要揭露真相。
这个行为说明了他要的是逃脱即可保身、就可溜之大吉,平安无事。
但当无路可走时,就要另找出路。故爆料成为他的一条出路。
至于其他错综复杂的因素当然是以‘无可奉告’为妙。
43岁的西陆阿西哈是与38岁的首席警长阿兹拉哈利(Azilah Hadri) 2 于本月13日在马来西亚的联邦法院判以于9年前在雪州莎阿南的郊区谋杀时年26岁的蒙古女郎阿丹杜亚。

2015年2月20日星期五

(329) 死囚也想侥幸逃脱

谋杀蒙女阿丹杜亚案的其中一员西陆阿西哈(Sirul Azhar Umar)曾经过着自由身与逃往澳洲的日子(目前仍在澳洲),但在发表要爆料时,已是死囚的身份。
死囚的身份是指联邦法院已判决他与另一警员罪成与死刑。
过着自由身的日子,是指他在高庭曾被判以无罪释放之时。
在沦为死囚之前,他有充足的时间去爆料,但未知他为何没有这么做。
他有过侥幸的日子,他没有选择爆料的机会,不知原因何在。。
许多内情的确外人无从知晓。
这就是内情错综复杂的原因。
43岁的西陆阿西哈是与38岁的首席警长阿兹拉哈利(Azilah Hadri) 2 于本月13日在马来西亚的联邦法院判以于9年前在雪州莎阿南的郊区谋杀时年26岁的蒙古女郎阿丹杜亚。
根据西陆阿西哈,他指要爆料是因他是在命令的指使下行事,而且作为重要人物的真凶却能消遥法外。
根据马来西亚的法律,所有的死刑案件,必须经过宽赦局考虑后,才会将死囚吊死。
这意味着不管是西陆或是首席警长阿兹拉哈利,虽然目前都是死囚,但未必都会被吊死。

2015年2月18日星期三

(328)首相指死囚的话不可信

首相纳吉否认警员西陆所指,认为这名警员所言全属虚假。
逃往澳洲的这名警员指他是奉令枪杀蒙女阿丹杜亚,而真凶却消遥法外。
警员西陆,目前为一名死囚,与另一首席警长阿兹拉哈利是被联邦法院判于9年前在雪州的莎阿南郊外谋杀蒙女阿丹杜亚。
民主行动党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已促请总检察长重新开档调查蒙女被杀案件。
死囚西陆已表明要爆出蒙女被杀的真相,但首相纳吉今日(19-02-2015)指这名死囚所言全属费话,不可置信。
蒙女阿丹杜亚的父亲已提出一宗要求赔偿‘1亿令吉’的民事起诉行动。
蒙女被杀案件目前引起海内外各方的关注。
2名警员最终会否被吊死,目前言之过早。
不过,根据马来西亚的法律,所有的死刑案件,必须经过宽赦局考虑后,才会将死囚吊死。
这意味着不是所有的死囚都一定会被吊死。

(327) 家人担心安华与刑犯同囚一室

原本为国会反对党领袖与国会议员的安华,据闻在监狱内与谋杀案囚犯同宿一室。
他的家人对此感到不安,而要求狱方将安华与刑事犯分开。
他的家人认为安华是一名政治犯,不应与刑事犯同囚一室。
另一方面,原是槟州峇东埔国会选区随着安华肛交上诉案失败与入狱5年,需进行补选,届时反对党阵线将由谁出来守土,成为人们关注的事。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安华丧失其议员资格,不能参政竞选,除非到了2023年之后。
届时国内的政治环境是否改观,目前言之过早。

2015年2月17日星期二

(326) 死囚要爆真料

谁也不能保证,蒙女谋杀案中的死囚在上吊之前,不会爆料出来。
爆出的料,可能涉及静若寒蝉而来头不小的、消遥法外的人物。
这样一来,事态就严重与非同小可了。
这可能就是续安华肛交上诉案失败入狱5年后的令一引人注意的‘大件事’。
随着联邦法院于2015113日判决后,蒙女谋杀案可谓在刑事法律上告终。
之后的发展应是蒙女父亲提出的‘1亿令吉’民事起诉行动。
联邦法院之前判43岁的警察伍长西陆阿西哈与38岁的首席警长阿兹拉哈利(Azilah Hadri) 2 9年前在雪州莎阿南的郊区谋杀时年26岁的蒙古女郎阿丹杜亚。
联邦法院的这个判决,改变了上诉庭之前所作出的2人无罪释放的裁决,而在上诉庭判决之前,高庭是判2人罪成与死刑。
这就是何以警察伍长西陆在联邦法院对控方的上诉判决时他缺席而身在澳洲需要法院发出逮捕令去捉拿他。国际刑警接着也追缉他。最后在比斯本(Brisbane)扣押他。
死囚西陆阿西哈会爆出甚么料使到消遥法外而来头不小的人物坐立不安呢?那就要拭目以待。

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

(325) 如果入主布城,自然改写安华

5年的刑期,肯定是原本为国会反对党领袖与国会议员的安华从政生涯中最大的打击。
10-02-2015开始服刑的安华也从此丧失其在政治领域内应享的地位、福利。。
属于他的槟州的一个国会选区接着也要补选。
无论如何,未来最重要的还是,反对党阵线是否能在目前的‘以国会选区居多者始能执政’的环境下,像他所说的‘入主布城’,虽然反对党阵线曾在上届大选中赢得52%人民的支持,而目前执政的国阵只获48%人民的支持。
故获得人民支持的口号已成功,但现实的环境显然‘功亏一篑’。
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在吉隆坡直辖区/雪州,一个国会议席的选民人数,相等于东马砂拉越州的16个议席选民人数的总和。
归根究底,安华入狱的致命伤,就在于52%人民的支持得不到政权。最少在目前的政治环境下,已清楚说明了这点。
故如果52%人民的支持,反对党阵线取得政权,而‘入主布城’,也自然改写了‘安华入狱’的这个事实。
虽然站在以执政党的立场来说,司法是独立的,但提控大权却在总检察长之手。总检察长也可以是政府内的法律部长,与政府的关系唇齿相依。司法机构的任务却在解释法律、判案,而没有掌握提控大权。

2015年2月5日星期四

(324) 怎样都要接受判决 ⚖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如何面对10-02-2015联邦法院5司就他的肛交上诉案作出的判决。
根据安华本身的看法,他有信心是因为听审过程其代表律师提呈对他有利的论点。
但法院是否持有不同的看法呢?仍是一个问题。
如果法院的观点与他的看法一致,那么判决当然对他有利。他就不致于步入政途末路。
无论如何,从他近日发表的谈话看来,安华虽然有信心,但仍作出心理准备,一旦判决对他不利,他还是接受入狱。这就是最坏的打算。
故不管是对他有利的判决或不利的判决,他都准备接受。
联邦法院是于117日保留判词。
安华肛交上诉案的判决,不只是本国人民正在关注,海外人士也在注意。
联邦法院前法官斯里南领导一个多人的律师团提出代表上诉人安华的众多法律观点,试图使这位曾经当过马来西亚副首相的安华,能够在洗掉罪名后,可以在政坛继续活跃。
总检察暑方面则提出反上诉,要求加刑。不过联邦法院只有在驳回安华的上诉后,始能处理反上诉。如果安华的上诉得直,则反上诉的问题也就跟着不存在。
安华是在马哈迪担任首相 22年期间内,于01-12-199302-09-1998出任马来西亚第7任副首相后被革职。之前,他担任过教育部长,财政部长。。
** 安华会面对何种判决?
不管判决的结果如何,总不会超越以下的几个可能性中的其中一个:
  • 维持上诉庭的判决,意味着驳回安华的上诉。这样一来,安华须坐牢5年,其国会选区需补选。
  • 批准上诉,意味着安华的上诉得直,改判上诉庭之前作出的决定。也意味着上诉庭之前作出的决定不能成立。安华也因此获得无罪释放。
  • 至于之前高庭判安华无罪释放的这个结果,就要看联邦法院5司如何解释。
             因为高庭是在安华选择在被告栏内进行答辩后,判他无罪释放。高庭的裁决,法院5司的   
             观点又如何呢?就要拭目以待
  • 联邦法院5司认为适当的判决。
至于法院5司的共同判决或个别法官的观点又如何呢?可能性存在着:
·       法院5司的观点一致,判决驳回上诉,即安华的上诉失败;
·       法院5司的观点一致,判决批准上诉,即安华的上诉得直与成功;安华也因此获得无罪释放。
其他的判决可能是以下列的比数来批准或驳回:
·       4 1
·       32;
·       联邦法院认为其他适当的判决。
关于控方要加重对安华的刑罚,则只在联邦法院宣判驳回安华的上诉后始能存在,因为一旦安华被判以无罪释放,加重刑罚的问题也跟着不存在。
至于代表安华的主要律师联邦法院前法官斯利兰(Datuk Seri Gopal Sri Ram)及代表控方的莫哈末沙费( 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两人在法院‘针锋相对’,才华出众,到底2人相比之下,谁在案中的论点最终获得法院的接纳,就在法院判决时‘水落石出’,一目了然。
不过,不管那一人取胜,关键的重点在于说明,根据法律法院接纳那一人的观点。
这里所谓胜负的定义,即以此作为准则。
法院行将作出的判决,可说是万众期待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