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敦马哈迪与在监牢服刑的安华经过 18 年后,两人首次有了近距离的微笑。
原是反脸相对的两人,为了挑战“国安法法令”,首次在法庭相见,说明了敌友之间,并不是永久的定局。
18 年后可以改变,还有甚么不能改变的呢?
1998年之时,敦马割除安华的副首相职位后虽使安华日后处于 “水深火热” 中,在政治上寻求翻身困难重重,更在监牢内度过痛苦的人生阶段,18 年后由于安华挑战国安法法令,在法庭近距离相见,犹如 “梦中相会”。
已在国会通过的 “国安法法令” 是否如敦马与安华两人所指,违反宪法全要看法官的解释。
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所有的法官在宣誓出任时,必须宣誓法官要维护宪法。
这项国安法令既然已在国会通过,于 8 月生效与实施,即使元首没有核准,30 天后即可自动实施,意味着成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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