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员拥有特权,但如果一名外交人员被指控犯罪,是否还能引用特权作为‘护身符’?
纽西兰与马来西亚两国正面对这个问题的考验。
根据维也纳国际公约的规定,清楚说明,是不能逮捕在外国的外交人员。
纽西兰的21岁女性,被指遭受马来西亚一名38岁的外交人员性侵与盗窃,马来西亚方面拒绝放弃所享有的外交免控特权,使到纽西兰即使能捉拿到嫌疑的人,但却不能将他提控于当地的法庭。
马来西亚外长阿尼法之后承认一名国防部外交官立查曼涉嫌在纽西兰试图强奸,并说立查曼飞回马来西亚是纽西兰的建议,但纽西兰却不同意此说。阿尼法表明会彻查找出真象,并说如果是‘绝对需要’,马来西亚会将立查曼引渡回纽西兰。阿尼法说:‘外交免控特权并不是作为一种犯罪的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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