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9日星期日

这个错,是件大事 { 观微知彼/弊 (guan wei zhi bi/bi)(162)}

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揭露,他在‘新泛电事件’中,错误提控前马华总会长陈群川。

格林奈还向陈群川道歉。

他揭露的这个错误, 是件大事。

1985年   ‘新泛电事件’是股市‘兴风作浪’,几乎无人不知的大事。

格林奈虽向陈群川道歉,但也为时晚也,等于无济于事。

这是因为他所言的错误,已无法弥补由于坐牢、精神、名誉...所蒙受的损失,况且主控官是在其受委托与享有法律特权下行事,几乎是十拿九稳,稳操提控大权
格林奈是名出色的主控官,当年‘雄势英发’,后来也涉及案件,连律师资格都丧失,不过之后恢复。
陈群川则由于主控官对多项罪名的提控,而分别在法庭判以唆使、失信、操纵股市与欺骗等罪,在新马两地入狱,之后出狱。
这个事件引起新马两地社会、坊间的关注,也成为人们关注时事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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