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霸占泊车位是剥夺他人停车的权利。
这种现象不管在甚么地方都可见到,在吉隆坡更是司空见惯。由于执法人员没有采取行动,使到霸占泊车位的恶习,变本加厉。尤其是在夜间,饮食店用个箱头或废了的椅子,置于泊车位,专为顾客保留车位,他人则失去了停车的权利。
霸位之前,应问问自己,是否有权可以霸位。如没有霸位的权利,就不该霸占车位。这是作为一名公民,应懂的事,否则就是一种自私的做法,理应纠正。
当然执法单位可以名正言顺采取行动对付这类不负责任的违法者,甚至罚款,但当局没有这么做,并不意味可以继续任意霸占车位。
地方政府方面可以保留车位给使用车位的商家,如医务所、需车辆进出的维修店。。,但必需根据条例缴税,之后才可保留车位来使用,而不是任意要霸位就霸位,形成霸道的现象。
要霸位,须问问自己,是否有权这么做,否则就应让位给需要停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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