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9日星期三

(365)国会议员的紧急重责

虽然根据马来西亚的民主议会制度,国会有权革除一名首相的职位,但目前国会内的222名议员,如果没有超过一半的票数,通不过不信任票动议,则首相纳吉仍可坐稳其职位。
根据前总检察长,最近签署的58人公民宣言,尽管不能成为一种作为推翻首相的不信任动议,但它毕竟是属于一种没有违法的行动。
反对党阵线虽在2013年的大选赢得总票数的52% ,但在国会的议席却只有87席,与一半的席位(111),差距尚远,故从议会的角度看,拥有135个席位的国阵政府仍可高枕无忧掌握大权。
但根据前首相敦马哈迪,有关的宣言在于救国。宣言本身是临时性的,不考虑到参与者的敌对地位或身份,一旦完成目标,即可各自回复到各人的冈位,各持异见。
言外之意,指的是通过宣言作为手段来达致推翻首相的目的,不致于影响原先作为反对党的地位。故他强调的是救国。
根据前总检察长阿布达立,只有在国会召开时可以提出有关的动议,其他时候可向元首提呈。
这样一来,除了这项最受注目的宣言,222位国会议员的地位无疑是身价百倍,左右一国首相的去留。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