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4日星期六

(321)以2名警员罪成与死刑落幕

随着联邦法院于本月13日判决后,蒙女谋杀案可谓在刑事法律上告终。
之后的发展应是蒙女父亲的民事起诉行动。
但也不能否定其他可能引起的争议。比如其中一死囚逃往澳洲引起的引渡问题。澳洲与马来西亚两国,虽然已有既定的引渡条约,但两国都有各自的、不同的法律,故各持不同的立场与观点,理应可以理解。
以后的日子,2名死囚的命运又如何呢?
会否随着联邦法院判以他们死刑后,就等待监狱方面将他们吊死,或由宽赦局将他们减刑,免于一死?这些需待发展的情况而定。
联邦法43岁的警察伍长西陆阿西哈与38岁的首席警长阿兹拉哈利(Azilah Hadri) 2 9年前在雪州莎阿南的郊区谋杀时年26岁的蒙古女郎阿丹杜亚。
联邦法院的这个判决,改变了上诉庭之前所作出的2人无罪释放的裁决,而在上诉庭判决之前,高庭是判2人罪成与死刑。
这就是何以警察伍长西陆在联邦法院对控方的上诉判决时他缺席而身在澳洲而需要法院发出逮捕令去捉拿他。国际刑警接着也追缉他。最后在比斯本(Brisbane)扣押他。
2名死囚唯一的希望可能要看马来西亚会否通过宽赦局给他减刑,始可豁免一死。即使是这样,他最少也须在监狱度过14年,如果能享有狱方扣除刑期。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