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2日星期日

陈广才也欢笑 { 观微知彼/弊(guan wei zhi bi/bi)(204)}

13-01-201425-10-2013  2名前交通部长,即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医生及前马华署理总会长的陈广才已分别在巴生港口自贸区控罪案中,获判无罪释放,意味着他们欺骗政府的指控并不成立。
这是马来西亚历史上,2名前部长,被控以严重罪名,经过‘一段长时间折磨与难挨’的日子后,洗脱了罪名。2人,特别是拥有‘敦’衔的重量级人物,终于看到了‘欢笑’。
是的,当部长的日子,风光4面,与被控以‘罪名’的难挨的日子,是个截然不同的‘人生阶段’,只有经历这个阶段的人,才能领悟到个中滋味。
总检察长及其手下的副检察司、其部门的工作人员,反贪当局、警方的工作人员,还有上上下下的工作人员,日以继夜为大小工作奔波,为的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将被告绳之以法。
虽然如此,但法官则必须谨慎,重视证据,始能裁决一名被告面对的指控是否成立。
如果法官判决出现差错,则检察长可向上级法庭提出上诉,即使上级法庭判案错误,仍可向最高级的法院提出上诉。
这就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有效程序。
说来说去,不管‘大人物或小人物’,一旦被控上法庭,被告必然精神蒙受重大的打击。
但‘小人物’那会比‘大人物’的打击来得大呢?
部长面对的打击虽大,拥有‘敦’衔的重量级人物必然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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