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闪电选举成为某反面燃眉之急,稳操胜券的州议员可以无恐惧的心态应对,但处于输赢两者间的州议员则恐惧失去议席,可能坐立不安。
这就是何以有人赞同,有人反对,形成无法达致共识的主因。
一个阵营内,不同党派,出现对立的意见,是常有的事,但对急于要闪选的民主行动党,却形成不安,这是可以理解的。
虽然州首长冠英面对中央采取的提控行动,可能会面对无法预料的后果,但人总是会感到心理不安。对他來说,与其如此,不如來个闪选,以 “1年半的期限” ,博取 “5年的政权”,会更加值得。如从数学角度看,可多得 3年半。
虽说闪选并不是作为躲避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但却可借此 “探测民情”,反映人民对中央采取对他的提控行动,是否同意或支持的程度,虽然法庭在判决前,冠英仍被视为无罪。
不管怎样,对闪选无法达致共识,可导致敌对党趁机攻击,赢取讨好民心的本钱。
法庭的判决,要看法官的看法如何,况且案件可能拖延长久,经过的程序也可能风回路转,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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