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日星期二

关于选民更换选区 观微知彼/弊(guan wei zhi bi/bi)(76)

大选近在眉睫,不管是要注册成为选民,或更换选区,都必须加速行动,否则可能丧失应享的权利。

根据规定,选民要更换选区,首先需通过更换身份证内的地址,然后向选委会注册,以便可以及时应付快将到来的大选。
但目前却出现了一种现象,选民向选委会代理人进行更换选区,经过数个月后,从选委会的网络证实的名册内,仍然没有更换,也没有说明‘正在进行中’。这说明了当初向选委会代理人所进行的登记是白费的。

上述的例子是通过选委会委派的代理人进行登记,何以没有在选委会的网络证实的名册内出现,令人不解。

这说明,公民已丧失其更换选区的权利,'即使你已根据规定,更换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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