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

‘南柯一梦后的喜悦’{ 观微知彼/弊 (guan wei zhi bi/bi)(26) }

父亲留下地,孩子连续26年向土地局缴交地税,地是如何会给他人拿去呢?
又如何会“即将掉入一名‘拿督’手中”呢?
这带来了‘无限的烦恼与冲击’,漫长的岁月可令涉及的地主,眼看着的,数以万计令吉的产业‘心灰意冷与坐立不安’。
22-02-2010 高庭根据一个月前联邦法院的‘改判原则’,判Lye Piang Yin等 两人得回他们在雪州乌鲁冷岳的产业。
南柯一梦后终于得到了喜悦。
涉及金钱的产业文件,‘呀兰’也好,易于‘偷龙转凤’,往往是老千看上的‘变法对象’。
我于一个月前以‘埋葬了9年的正义 如今出土’ 写出了联邦法院的这个‘改判原则’。
‘有钱有势’易于‘呼风唤雨’,‘无钱’或‘无势’必需寻求适当的管道去为正义伸张。
‘没有阻塞的管道’,可令寻求正义者心灰意冷,放弃他们寻求正义的决心,尽管花费的时间不短。常言:‘有志者事竟成’。
若‘偷龙转凤’得逞,则凸显了社会的‘以不足补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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